长乐区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长乐区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编号: E************001),现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增加以下内容:******人民政府办公******建设局关于公布福州市建筑业招商优质引 进企业的通知》(榕建筑〔2023〕185号)文件规定,经认定为福州市优质引进企业的投标人可按上述文件规定享受“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予以扶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享受上述扶持。”
二、通用本补正数据表增加下列内容
序号 |
条款号 |
原通用本内容 |
补正后内容 |
3 |
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3.1.12 |
3.1.12应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 |
删除 |
三、其他说明
①、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