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2025年淤地坝工程(彭阳项目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原市2025年淤地坝工程(彭阳项目区)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固原市 2025年淤地坝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水审发〔2025】36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彭阳县草庙乡丑畔村和牛湾村。
2.2项目概况:1.彭阳县丑畔淤地坝。由坝体和泄洪建筑物组成,泄洪建筑物兼有放水和泄洪两种功能。
(1)坝体。最大坝高28.5米、坝顶高程1560.50米,坝顶长70米、宽5.0米、顶部铺厚0.15米砂砾石。上游坝坡为 1:2.5,下游坝坡为 1:2.5、1:2.25、1:2.0。下游坡脚处设贴坡式排水体(2)泄洪建筑物。布置于坝体右岸,由引水渠、进口段进口涵洞段、隧洞段、出口涵洞段、陡坡段、消力池和海漫组成总长191.3米。(3)上坝道路。新修宽4.0米、长302米的砂砾石路面与已有生产路相接。(4)植物防护工程。对取土场进行整平后采取植物防护措施,对坝体和泄洪建筑物间动土区域、上坝道路两侧采取植物防护措施。(5)监测设施工程。安装水位监测和淤积观测标尺1套、翻斗式自计雨量计1套、视频监控及预警设备1套。
2.彭阳县牛湾淤地坝。由坝体和泄洪建筑物组成。泄洪建筑物兼有放水和泄洪两种功能。
(1)坝体。最大坝高29.33米、坝顶高程1509.00米,坝顶长72米、宽5.0米、顶部铺厚0.15米砂砾石。上游坝坡为1:2.5,下游坝坡为 1:2.25、1:2.0。下游坡脚处设贴坡式排水体。(2)泄洪建筑物。布置于坝体右岸,由引水渠、进口段、进口涵洞段、隧洞段、出口涵洞段、陡坡段、消力池和海漫组成长202.8米。(3)上坝道路。新修宽4.0米、长160米的砂砾石路面与已有生产路相接。(4)植物防护工程。对取土场进行整平后采取植物防护措施,对坝体和泄洪建筑物间动土区域、上坝道路两侧采取植物防护措施。(5)监测设施工程。安装水位监测和淤积观测标尺1套翻斗式自计雨量计1套,视频监控及预警设备1套。
2.3工期:365日历天。
2.4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
固原市2025年淤地坝工程(彭阳项目区)一标段(彭阳县丑畔淤地坝);
固原市2025年淤地坝工程(彭阳项目区)二标段(彭阳县牛湾淤地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3日08时00分起至2025年04月28日18时30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2%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5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改革局,联系电话:0954-******。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服务中心
地址:彭阳县
联系人:杨如宝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东海太阳城14号商业楼516室
联系人:银卫红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