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就海正药业展陈设备及其系统搭建和运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备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YFZFCG〔2025〕053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
标段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参数 | 预算价 (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 建设工期 | 建设地点 |
一 | 海正药业展陈设备及其系统搭建和运维项目 | 1 | 项 | 详见附件用户需求 | 500 | 500 | 合同签订且采购人支付第一期预付款后40日历天内全部设备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接采购人安装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含所有硬件的安装调试和相关系统软件的内容制作和调试) | 海正药业展厅 |
注:公告附件《用户需求》仅为初步技术要求,最终技术要求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是有能力提供招标公告所规定的货物及服务。
(二)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和健康的财务收支状态。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能保证执行交货期。
(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参加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资质。
(七)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无效),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八)具有近3年内(2022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年不少于2个数字化多媒体展厅、展馆、展陈项目业绩[其中至少一例必须包含滑轨屏幕或类似技术(滑动屏幕)的供货及安装施工内容],合同总金额≥500万元(展厅中的多媒体展陈软硬件部分预算占比不少于250万)。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方式、时间:
(一)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资料请发送至邮箱(******)。
(二)截止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22日17时 00 分(以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的时间为准) ,对逾期收到的报名文件不予接受
(三)报名资料包含以下内容:
a)供应商报名表(加盖公章,见附件);
b)营业执照副本;
c)资质证明:
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企业资质电子化试点的省、市可提供企业电子资质证书),供应商提供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的有关内容真实性均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或省、直辖市相应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或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须采用电子证书打印件扫描上传。其中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③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d)企业基本情况表(加盖公章,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e)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满足业绩资格要求的合同、对应发票(允许提供部分发票或遮盖发票金额)及相关证明材料(如现场照片或工程图纸等)];
f) 企业履约能力说明[如企业简介、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经第三方审计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g) 对应资格要求,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能证明自身专业技术能力的资料(如研发/技术体系、技术人员框架与构成、专利技术、技术优势、售后服务等,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后扫描)。
注:
(1)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清晰的全彩扫描件,否则因此导致的报名无效均为供应商的责任。
(2)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项目特征信息及业绩规模,否则还须提供采购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采购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
(3) 如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经代理机构提醒后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补充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后提交补充资料的不予接受,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投标资格确定
(一)报名截止后,采购人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实力、资质、业绩、技术方案等),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向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发放审查结果通知及招标文件。审查过程不公开,也不另行解释。
(二)根据审查工作需要,采购人如要求报名供应商进行现场技术交流或对报名供应商的业绩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各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一)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
(二)截止时点:供应商报名后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四)使用规则: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八、相关注意事项:
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经济开发区海洋广场1幢601室
联系人:马翔 陈莎莎
联系电话:0576-******
接收供应商质疑工作人员:邱海丽
联系电话:0576-******
(二)采购人:******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76-******
(三)监督部门
审计监督联系人:崔女士
审计监督电话:0576-******、******(微信同号)
审计监督邮箱:******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7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