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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公路管理局部级试点边坡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贵州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贵州
源发布时间:2025-03-27
招标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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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收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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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管理局部级试点边坡监测建设项目******管理局部级试点边坡监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管理局 ,建************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

2.2规模:本项目主要包含对 G321 广成线 K1341+543~K1341+653 段右侧边坡监测系统建设。具体如下:G321 广成线 K1341+543~K1341+653 段右侧边坡为土质红黏土边坡,为三级挖方边坡,红黏土厚度 10~20 米,边坡两端采取浆砌片石挡墙进行护坡,中部无防护,边坡潜在破坏模式为溜坍、圆弧滑动。

新建监测系统共设监测项4项,布置传感器43个(套):位移监测项4项,北斗 BDS 5套、地表长拉线位移计1套、固定式测斜传感器25个;诱发因素监测项3项,雨量计1个、土壤计2个、地下水位计2个;应力监测项1项,土压力盒2个;短临监控项2项,视频监控摄像机1个、LED 声光报警器4套;现场采集、传输及存储设备2套。

2.3服务期限:745日历天,即: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监测设备布设并同步开展监测工作,6月30日前完成施工及交(竣)工验收、科研攻关等相关工作,边坡监测服务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根据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完成本项目设备物资采购、监测系统建设、传感器布设、土建施工、系统调试、使用培训、科研攻关、接入省级平台等工作、并出具交工验收后2年期内边坡监测报告(监测周期为24个月,以提交第1期监测报告时间起算)。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同时具有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或以上等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②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CMA证书)),且证书附表所列参数涵盖边坡、地基基础、地表监测等试验检测内容;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8日00时00分至2025年4月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购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为电子招标现场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现场开标需携带CA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证书)进行现场解密。

5.3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因投标人代表未携带CA证书或携带错误的CA证书导致现场无法解密开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办理相关事宜。

5.5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路局网站 上发布。

7.?投诉

7.1投诉应符合的相关要求: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7.2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事项: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

(3)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4)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

①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②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③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④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⑤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管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监管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监管部门不予受理。

7.3投诉受理及处理时限

收到投诉书后,收件部门将先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7.1款要件要求的,将投诉材料补正要求告知投诉人后退回;形式上符合7.1款要件要求的,自收到投诉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7.4对恶意投诉的处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管部门应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并将相关情况报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纳入相应信用评价或在相关网站公布。

******管理局异议受理电话:******;

贵州省公路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851-******

8. 联系方式

******管理局?

地 ???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中华东路48号

邮政编码:?561000?

联 系 人:?梅杰?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汇金星力城66号商务楼1709室?

邮政编码:?550003?

联 系 人:?王龙(项目负责人)、覃飞、张声源?

电 ???话:?******?

2025 年?3?月?27?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同时具有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或以上等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②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CMA证书)),且证书附表所列参数涵盖边坡、地基基础、地表监测等试验检测内容。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满足投标人须知正文1.4.3、1.4.4款的要求。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人员资格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或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局(站)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技术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或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局(站)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至少8年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经验或工程地质勘察经验。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技术建议书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期限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时限要求。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费用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所列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情形;投标人无《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及处理的指导******委员会集体表决认定为非串通投标行为。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人员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0?分

主要人员:?20?分

业绩:?25?分

技术能力:?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投标人的评标价在最高限价100%~90%(含100%、90%)之间的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 位小数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40?分

硬件选型及采购方案

10分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硬件选型及采购方案:从性能科学可靠、先进且经济、方案可行性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得6~10分。

实施方案

15分

根据投标人实施方案设想进行综合评价,得9~15分。

项目进度、质量、安全保障措施

8?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等目标制定的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价,得4.8~8分。

维护及售后服务

7?分

根据投标人在服务期内的监测服务、系统使用培训、交工后的维护等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得4.2~7分。

2.2.4(2)

主要人员

20?分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10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6分;

(2)每担任1个公路边坡(含填方路基边坡)监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的加2分,最多加4分。

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加盖公章,若合同协议书中未能反映出个人业绩,投标人可提供委托方(业主)或者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技术负责人

10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6分;

(2)每担任1个公路边坡(含填方路基边坡)监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的加2分,最多加4分。

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加盖公章,若合同协议书中未能反映出个人业绩,投标人可提供委托方(业主)或者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0.2;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0.1。

2.2.4(4)

其他因素

业绩


25 分


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投标人承接过1个公路边坡(含填方路基边坡)监测项目合同业绩,得15分;

(2)投标人每多乘接过1个公路边坡(含填方路基边坡)监测项目合同业绩加5分,最多加10分。

技术能力

5 分

投标人获得过与边坡或地质灾害防治类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省级(含省级)以上科技奖项,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规范、规程、指南等)的,每有一项得2.5分,最多得5分。

注:需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具有以上技术能力的有关证明材料。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各评分******************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委员会应当终止本项目评标(即本项目流标)。

******************委员会认为有效投标不具有竞争性或对是否具有竞争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4、《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及处理的指导意见》(黔发改法规〔2024〕296)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摘录如下:

评标评审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雷同:

(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上传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当认定为在同一工作场所上传投标文件,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机器码信息均异常一致的,应当认定为利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投标文件,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三)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存在信息异常一致的,应当认定为利用同一计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四)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经查重分析,投标文件载明的联合体成员为同一法人、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以及出现错误内容异常一致的,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五)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报价的差额本身呈等差数列或者规律性的百分比等情况的,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六)国家、省规定的其他利用电子化手段串通投标情形。


1. 评标方法

******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委员会按******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委员会应对投标人的资质、主要人员资历、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

******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委员************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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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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