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防城区雨水管网改造工程(珠河片区)检测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市防城区雨水管网改造工程(珠河片区)检测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防区发改投资[2023]106号、防区发改投资[2023]126号、防区发改投资[2024]208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
|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名称:防城港市防城区雨水管网改造工程(珠河片区)检测 招标项目编号:E************001 建设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珠河片区 建设规模:(一)新建三官社区雨水管5.06km 及配套修复路面等。包括 新建雨水主管及箱涵总长5058米,管径d800~d1500,箱涵规格 3600×2000;雨水口联接管总长924米,管径d300, 各类雨水检 查井219座,四篦雨水口174座等。 (二)改造灵秀区6.14km 排水管网,部分管网清淤和维护修 复,配套道路修复等。包括新建雨水主管总长6140米,管径 d400~d1000;雨水口联接管总长1264米,管径d300,各类雨水检 查井267座,双篦雨水口317座等。 (三)新建及改造九龙湖生态科技产业园区雨水管网7.6km, 配套修复路面等。包括新建雨水主管及箱涵总长7584米,管径 d800~d1800;雨水口联接管总长1252米,管径d300, 各类雨水检 查井274座,四篦雨水口254座等。 (四)改造珠河片区黄泥沟两岸2km 雨水管等。包括新建雨 水主管及箱涵总长1962米,管径d800~d1000; 雨水口联接管总长 572米,管径d300,各类雨水检查井87座,四篦雨水口110座等。 (五)对珠河片区水沟箱涵进行清淤疏通、箱涵修复,包括 三官百纳沟6.55km、财源水沟2km、那傍沟36.35km、火车站箱 涵27.07km、伯南暗渠0.80km等。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22646.33万元 检测服务期:455日历天 检测服务暂估费(如有):138.87万元 服务质量要求: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标段划分(如有):标段(包)编号:E************001001,标段(包)名称:防城港市防城区雨水管网改造工程(珠河片区)检测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以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其他与本建设项目内容相关且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专项检测,包括不仅限于周边建筑物及基坑沉降位移监测和变形观测、市政工程等专项检测。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 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资质证书具有: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等资质范围(招标人根据项目所需检测情况设置资质范围);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3)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3.4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对跨区域承揽项目投标人的要求: 对跨区域的项目(包含见证取样工作时)投标人的要求: 3.6.1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异地试验室的,按规定参与投标; 3.6.2在项目所在地没有设立异地试验室的,可与本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所属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投标;也可独立参与投标,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中标,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必须分包给当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进行检测,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3.7其他要求:无。 |
|||||||||||||||||||||||||||||||||
4.招标文件获取 | |||||||||||||||||||||||||||||||||
2024年12月13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城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03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防城港网上开标子系统(******:10024/BidOpening/)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通过防城港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 5.3防城港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10024/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4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
|||||||||||||||||||||||||||||||||
6.发布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防城港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城港)(******/fcg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发布。 | |||||||||||||||||||||||||||||||||
7.交易服务单位 | |||||||||||||||||||||||||||||||||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8.监督部门及电话 | |||||||||||||||||||||||||||||||||
防城港市防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0770-******。 | |||||||||||||||||||||||||||||||||
9.注意事项 | |||||||||||||||||||||||||||||||||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录地址:******/。由于“桂建云”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企业每次登录“桂建云”时自动同步全国平台数据),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24小时将所需投标材料下行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
|||||||||||||||||||||||||||||||||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
|||||||||||||||||||||||||||||||||
10.联系方式 | |||||||||||||||||||||||||||||||||
|
|||||||||||||||||||||||||||||||||
2024年12月13日 |
附件:[E************001001]防城港市防城区雨水管网改造工程(珠河片区)检测.gxzf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