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厦高速德化草村出入口工程施工Z合同段招标文件补遗书(第1号)
各投标人:
本补遗作为沙厦高速德化草村出入口工程施工Z合同段(招标编号:E************001)招标文件的相应补充、修改、细化,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最高投标限价:******8元;
本项目工程量固化清单、补充工程量清单计量与支付规则、图纸作为本补遗书(第1号)附件发布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投标人。
二、投标人提问的回答
问题1:招标文件第17页:“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名向保险公司投保。上述保险费均由投标人报价,并列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相应支付细目中,在报价金额内据实支付。”招标文件第102页:“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保险金额: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
(1)请问工程一切险是按招标文件第102页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计算基数为准吗?若不是,请明确工程一切险的计算基数。
(2)请明确工程一切险的费率。
(3)请问“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700章”是指控制价的工程量清单吗?若不是,请明确。
(4)请补充“第三方责任险”的计算基数和费率。
答:(1)建筑工程一切险:以100章至900章清单合计为基数计算(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工伤保险的保险费);
(2)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为0.40%;
(3)指承包人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
(4)第三方责任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金额为2000万元,费率为0.2%。
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名向保险公司投保。上述保险费均由投标人报价,并列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相应支付细目中,在报价金额内据实支付。
根据《福建省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单位)关于全面推开全省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发〔2018〕6号)的精神,承包人在开工前应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并向税务部门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为不可竞争费,按照最高限价100章至700章清单(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的保险费,不含房建工程)合计的0.15%在100章相应支付细目中计列。
招标文件中涉及保险费相关内容据此修改。
问题2:招标文件第17页:“投标人在投标时按不低于最高限价(100章至700章清单合计)的1.5%计算安全生产费用” 招标文件第81页:“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1.5%(若发包人公布了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按投标控制价上限的1.5%计)。”
(1)请问“安全生产费”是否按招标文件第17页的计算基数为准?若不是,请明确。
(2)若按招标文件第81页的计算基数为准,请问“投标控制价上限”是指整个工程的投标控制价吗?若不是,请明确。
答:(1)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7年25号令)、《福建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闽交〔2022〕9号)及《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的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不低于最高限价100章至700章清单合计(清单不含安全生产费、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的1.5%计算安全生产费用,以总金额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安全生产费”细目。招标文件中涉及安全生产费用相关内容据此修改。
(2)“投标控制价上限”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问题3:招标文件第17页:“工伤保险费为不可竞争费,按照最高限价(100章至800章清单合计,不含房建工程)的0.15%在100章相应支付细目中计列。”招标文件第111页:“工伤保险费为不可竞争费,按照最高限价(100章至800章清单合计)的0.15%在100章相应支付细目中计列(暂估价),据实支付。”请问“工伤保险费”是否按招标文件第17页的计算基数为准?若不是,请明确。
答:工伤保险费为不可竞争费,按照最高限价100章至700章清单(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的保险费,不含房建工程)合计的0.15%在100章相应支付细目中计列。
问题4:招标文件第17-18页保险费、包干项目风险金、安全生产费用、劳动竞赛活动基金等费用的计算基数需要控制价的数据,请补充。
答:最高投标限价已发布,保险费计算基数同问题1答复,安全生产费用计算基数同问题2答复。本项目无包干项目风险金、劳动竞赛活动基金。
问题5:电子标书生成器“六、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关联企业组填写“母公司(控股股东)”或“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是否满足要求,如不满足请明确如何填写。
答: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中写明投标人的关联企业信息即可。
问题6:电子标书生成器中“六、资格审查资料(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无扫描件上传模块,其要求附的证书资料上传到“七、其他材料”中是否满足?如不满足请明确上传至哪个模块。
答:电子标书生成器中无上传模块的证明材料可上传至“七、其他材料”中。
问题7:投标文件中“六、资格审查资料(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要求附相关证件,但标书编制软件中该章节没有提交附件的区域,请明确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关证件上传位置,是否可以在“七、其他资料”章节中上传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证件。
答:电子标书生成器中无上传模块的证明材料可上传至“七、其他材料”中。
问题8:投标文件中“六、资格审查资料(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有要求“3.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请问是否填写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在公司担任的岗位即可?
答: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可填写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在公司负责的工作内容。
问题9:投标软件中“六、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章节,表中“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处要求编辑管理企业信息,请明确其中“关联企业组”一栏具体如何填写。
答: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中写明投标人的关联企业信息即可。
问题10:若我单位在“信用交通.福建”网站公布的最新的《2023年度信用考核结果适用情况汇总表》中,“高速路基”模块从业单位考核等级为AA、A等级,是否适用招标文件中“在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最新发布的信用考核结果中被评为A、AA等级的施工企业,且按规定适用于高速公路路基类的,除特长隧道、特大型桥梁外,其余业绩免于提交与审查。”这一条款,免于提交业绩?若免于提交业绩,是否需要在投标文件“(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若有要求)”这一章中另附信用等级证明材料(如证明文件截图等)或其他材料?请明确(请勿回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谢谢。
答:适用。若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最新发布的信用考核结果中被评为A、AA等级的施工企业,且按规定适用于高速公路路基类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可附信用等级截图等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1、招标文件-招标公告-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中内容修改为:
标段组编号 |
标段编号 |
里程桩号 |
长度 (km) |
主要工程内容 |
施工工期(月) |
/ |
Z |
K99+045~k100+210 |
1.165 |
工程内容含桩号范围内的路基土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房建工程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施工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内容修改为:
1.3.3 |
质量要求 |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质量综合评分90分以上,竣工验收达到优良等级。 房建工程: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并满足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关于房建工程有关规定。 若国家、福建省颁布最新质量验收规范,应符合最新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分包内容修改为:
1.11.1 |
分包 |
允许分包: (1)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房建工程(分包单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包单位需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外供电工程(分包单位需具备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应满足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 (3)投标人对拟分包的专项工程,应在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范围内,并按投标文件格式“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进行填报,未填报的专项工程,中标后不得分包。 (4)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5)分包人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条件,分包工程中涉及爆破作业、钢结构制作安装、斜拉索制作安装以及其他具有特殊要求的专项工程时,还应当同时符合专项工程相应资质规定要求。 |
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内容修改为:
3.4.1 |
投标保证金 |
第3.4.1项修改为: □不需要 ******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 如投标人违反“投标须知第3.4.4款”规定,须向招标人补齐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且不予退还,并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处理;对由于投标违约行为造成招标人损失超过投标担保金额的,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需要 无论投几个标段,只需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担保金额为 80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采用以下方式之一提交投标保证金: (******银行转账: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足额汇达并解入招标人指定的保证金帐户,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保证金帐户:******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以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系统生成的为准 账 号:以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系统生成的为准 (******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银行帐户,且电子保函文件应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试行)》,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3)******************银行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将保函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无效。 注:******银行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转账时应备注招标项目名称(简称为“草村出入口工程”,否则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5、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劳动竞赛活动基金内容修改为:“劳动竞赛活动基金相关细目取消,不计取费用。”
6、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不平衡报价内容修改为:
10.8 |
不平衡报价 |
招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将对中标人报价清单中的各子目中标单价,依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工程数量和同标段所有被宣读的投标价(去掉超出招标人最高限价和低于最高限价的85%的投标价)中各子目单价的平均值,按中标价与投标人平均报价的比例调整,但中标总价保持不变(发包人暂估价、保险费、安全生产费用及房建工程不调整)。 |
7、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临时用地报价内容修改为:
10.9 |
临时用地报价 |
①取消103-2清单子目,临时占地(包含取弃土场以及取弃土场以外的三集中场地、便道、驻地建设等的临时用地)费用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明确的用地面积部分内由建设单位负责,超过施工图设计文件明确的用地面积部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临时占地费用包含临时用地租用费用、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费用、青苗补偿费用。 ②取弃土场的防护、排水及绿化费用列入工程量清单子目707-1中。 ③业主协调,承包人负责及时办理所有临时用地租用手续。 ④承包人应负责所有临时用地的防护、环水保、复耕等应满足相关要求,因此引发的纠纷和经济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
8、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6培训内容修改为:
10.16 |
培训 |
为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合同管理等控制目标,招标人将不定期组织各类培训,如《福建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路基路面、桥梁、工地建设、边坡生态恢复等)培训、宣贯等,由中标人负责承担相关培训等费用。 |
9、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0工地党建工作内容修改为:
10.20 |
工地党建工作 |
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关于将高速公路建设工地党建工作纳入标准化管理体系的通知》(闽高指工〔2017〕163号)、《关于印发2018年度工地党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闽高指工〔2018〕76号)、《关于印发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地党建工作评价办法的通知》(闽高指工〔2019〕29号)的要求,在项目现场设立基层党组织,在项目实施过程开展党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项目实施中的作用。开展党务工作所增加的费用,含在104-1-a施工驻地子目中,不再另行计量与支付。 |
10、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3使用监管一体化平台内容修改为:
10.23 |
使用监管一体化平台 |
根据省高指《关于推行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监管一体化平台应用的通知》(闽高指工〔2018〕122号)的要求,承包人需使用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监管一体化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管理系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工地试验室数据管理系统、混凝土拌和站监控系统、二维码存储系统、预应力张拉数据监管系统、沥青拌和站监控系统、工地党建管理系统)对项目进行管理: (1)承包人应按《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试行)》(闽高路工〔2007〕19号)的要求,使用《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系统》进行进度、质量、计量与支付等工程管理工作。配备满足要求的电脑、打印机和网络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的录入与更新。 (2)根据《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闽高路工[2011]448号),承包人应在工地实验室、三集中场地、重点工程部位等处安装远程监控系统,对试验、施工过程进行实施监控管理。 (3)承包人应按本表第10.15款的要求,使用《福建省工地试验室数据管理系统》,确保试验数据实时上传。 (4)承包人应按《关于在全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推广混凝土拌和站监控系统的通知》(闽高指工〔2017〕70号)的要求,使用混凝土拌和站监控系统。 (5)承包人应按《关于在全省高速公路桥梁施工中推行二维码存储构件信息的通知》(闽高指工〔2017〕57号)的要求,使用构件二维码存储系统。 (6)承包人应按本表第10.13款的要求配备桥梁预应力智能张拉设备, 张拉设备应具备联网、张拉数据实时上传等功能。 (7)承包人应按本表第10.20款的要求,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并使用工地党建管理系统。 (8)承包人应按《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应用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监控系统的通知》(闽高指工〔2018〕94号)的要求,使用沥青拌和站监控系统。 (9)各专业子系统应接入福建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监管一体化平台。 (10)以上各系统软件的使用、网络联通、平台接入、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人员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
11、招标文件中涉及“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及“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均修改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
1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三、项目补充专用合同条款中“第4.1.10(10)目: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使用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系统、福建省公路工程试验与质量检验评定系统、公路工程造价软件与清单台账管理系统等工程管理软件,以及发包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工程管理软件进行内业、进度、质量、计量与支付、试验等工程管理工作,并配备满足需求的电脑、打印机和网络设备,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的录入与更新,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上述管理软件使用费包含在100章102-4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修改为:“第4.1.10(10)目: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使用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系统、福建省公路工程试验与质量检验评定系统、公路工程造价软件与清单台账管理系统等工程管理软件,以及发包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工程管理软件进行内业、进度、质量、计量与支付、试验等工程管理工作,并配备满足需求的电脑、打印机和网络设备,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的录入与更新,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三、项目补充专用合同条款-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中“2.本项目不要求设立沥青混合料拌合站,沥青混合料可采用外购,发包人在300章设立各“沥青混合料”细目,工程数量单位为“m3”,工程计量单价为“元/m3”,沥青混合料单价含54.5Km运输距离,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测算并列入相关单价或总额价中,路面沥青混合料按沥青路面实体计算。”修改为:“2.本项目不设立沥青混合料拌合站,沥青混合料采用外购,发包人在300章设立“沥青混合料增运费用”细目,工程数量单位为“m3”,工程计量单价为“元/m3”,含沥青混合料55Km运输距离增运费用,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测算并列入相关单价或总额价中,路面沥青混合料按沥青路面实体计算。”
1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三、项目补充专用合同条款-16.1.1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中“本项目在合同履行期间仅对钢筋、水泥、柴油、钢绞线、钢护栏、重油、沥青进行价差按月调整,且仅对材料原价进行调整,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采购及仓库保管费、包装品回收价值等均不在调整之列。临时工程、临时设施及其他辅助设施材料消耗等均不纳入材料调差调整范围。”修改为:“本项目在合同履行期间仅对钢筋、水泥、柴油、钢绞线、钢护栏、重油进行价差按月调整,且仅对材料原价进行调整,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采购及仓库保管费、包装品回收价值等均不在调整之列。临时工程、临时设施及其他辅助设施材料消耗等均不纳入材料调差调整范围。”
15、主材基期价格及权重系数为:
主材基期价格及权重系数表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单位 |
基期价格(除税价) |
权重系数 |
备注 |
1 |
HPB300钢筋 |
t |
3726 |
0.90% |
|
2 |
HRB400钢筋 |
t |
3513 |
5.83% |
|
3 |
钢绞线 |
t |
4513 |
0.60% |
|
4 |
钢护栏 |
t |
5761 |
0.68% |
|
5 |
32.5级水泥 |
t |
323 |
6.79% |
|
6 |
42.5级水泥 |
t |
336 |
1.49% |
|
7 |
柴油 |
kg |
7.35 |
3.84% |
|
8 |
重油 |
kg |
3.96 |
0.03% |
|
9 |
固定值(X) |
|
|
79.84% |
|
备注:材料基期价格为《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发布的<福建省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各市主要材料除税价格信息2024年10月 总第257期》 |
16、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中“工程质量”内容修改为:“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质量综合评分90分以上,竣工验收达到优良等级;房建工程: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并满足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关于房建工程有关规定;若国家、福建省颁布最新质量验收规范,应符合最新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17、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中“工期”内容修改为:“施工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18、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附录中序号“7、8、9”内容修改为:
7 |
开工预付款金额 |
17.2.1(1) |
/ 签约合同价 |
8 |
材料、设备预付款 |
17.2.1(2) |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仅材料按单据所列费用的 / 。 |
9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17.3.3(1) |
100万元。 |
19、本招标项目内容去除机电工程,本次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涉及机电工程相关条款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中标后在合同谈判阶段对涉及机电工程的相关条款进行具体调整。
20、投标人报价时须将“第900章房建工程”投标报价汇总填写于“工程量清单表(公路部分)”投标报价汇总表中。
2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至2024年12月27日9时10分。
22、请投标人自行在本补遗书附件中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软件(更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附件1:沙厦高速德化草村出入口工程施工Z合同段工程量清单(公路部分、房建部分)
附件2:沙厦高速德化草村出入口工程施工Z合同段补充工程量清单计量与支付规则
附件3:沙厦高速德化草村出入口工程施工Z合同段图纸
附件4:沙厦高速德化草村出入口工程施工Z合同段招标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