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来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新安镇七里社区、双塘村)(二次重新招标)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2024年来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新安镇七里社区、双塘村)(二次重新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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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zlagc202411-0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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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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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来安县政务中心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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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汤雷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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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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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滁州市丰乐大道1899号皖东国际车城A区写字楼A6栋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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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胡晓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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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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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26日08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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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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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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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小写:1.18% 大写:百分之壹点壹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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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胡干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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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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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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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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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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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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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1、灵璧县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 2、宿州市埇桥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6-11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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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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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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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小写:1.18% 大写:百分之壹点壹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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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周绍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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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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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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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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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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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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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1、庐江县乐桥镇浮槐村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监理 2、2023 年舒城县柏林乡“小田变大田”项目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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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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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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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小写:1.16% 大写:百分之壹点壹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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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韩学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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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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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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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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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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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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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1、萧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 2萧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1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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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2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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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2022〕5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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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3000元(不包含专家评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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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来安县政务中心******有限公司******农村局、滁州市丰乐大道1899号皖东国际车城A区写字楼A6栋3楼,联系人:胡晓静 ,联系电话:******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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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发改委(公管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fwzn/011001/******1/******1003/******/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fwzn/011001/******1/******1003/******/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 ,地址: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 ,联系人:孙刚 ,联系电话: 0550-******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招标人: ******农村局
******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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